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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民办教育收费须知  
发布时间:2007-10-12 发布人:
 

  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审批制,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备案制。申办民办教育收费审批或备案先到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取表或天河区物价局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办学许可证,学校租赁合同,各年级收费发票(提供正本验证、复印件存档);
  2.书面申请书(介绍学校概况,如招生时间及功能室配置等);
  3.《广州市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表》;
  4.《广州市民办教育成本费用情况表》;
  5.《广州市民办教育收费备案表》或《广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表》,一式三份,教育主管部门盖公章;
  6.新办学校和收费标准或项目作重大调整的学校应提供会计或审计机构审核的学校教育成本的审核报告。

  我局物价管理科在接到资料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学校作出批复。
  联系人:陈方艾 钟玉莲
  电 话:38624102 3862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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