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信息网 | ·物价信息网 | ·粮食信息网
首 页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与规划信息化建设粮食工作物价工作
办事事项
站内搜索:
搜索
 
  天河区物价局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07-10-12 发布人:
 

  为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我局在职能中设立价格举报中心,配备一名专职干部从事信访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做到告知信访人向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二、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对咨询价格方面问题,应及时给予解答或赠阅价格政策方面的资料,对不能及时解决的投诉问题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三、对通过信函投诉价格方面的问题,应在接到信函的时候,知会投诉者,并按信访条例所规定的时间给予答复。

  四、对区政府信息网的政民互动和局长信箱的咨询和投诉问题,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必须浏览网上的信息,对网上咨询问题及时通过邮件给予解答,对有效投诉的邮件,在政府信访办公室规定处理期限内完成,并通过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

  五、加强协调办理信访工作。对个别难度较大、情况复杂的信访件,及时协调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和上级信访部门,由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调查,做到既要解决信访问题,又要在信访办理过程中及时了解情况,防范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

  六、对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做好跟踪督查,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七、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负责举报工作的专职信访员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办结完毕,价格投诉举报的函件由物价检查所举报中心负责整理归档。

  价格信访工作与价格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在处理每一件群众价格信访案件过程中,做到在坚决保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的同时,耐心向他们讲解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投诉方法,提高了他们抵制价格违法行为侵害的能力。

  我局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
  (1)设立两条专线投诉电话38622711、38624096,其中38624096电话为二十四小时语音电话录音留言和传真电话,可在非工作时间随时对市民电话进行语音留言和接收传真函件。
  (2)对通过网络进行投诉或咨询的市民可直接进入天河区物价局网站(hppt://www.wj.thnet.gov.cn)直接了解局长信箱地址。
  (3)在物价局网站上公布价格举报须知

价格举报须知:
为了使您的举报案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调查处理,请您举报时注意以下要件:
     1. 举报的问题应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价格收费范围;
  2. 举报人应署姓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E-mail等;
  3. 署明被举报人(单位)姓名(名称)、被举报人(单位)住所(地址);
  4. 陈述举报内容和要求;
  5. 出示有关原始票据(凭证或复印件)。

天河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价格投诉专线:
电话:38622711,38624096(24小时投诉受理语音信箱)
传真:38624096
地址:广州市员村天府路1号天河区人民政府2号楼7011室  邮政编码:510655

 
 
版权所有: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20-3862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