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我局在职能中设立价格举报中心,配备一名专职干部从事信访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做到告知信访人向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二、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对咨询价格方面问题,应及时给予解答或赠阅价格政策方面的资料,对不能及时解决的投诉问题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三、对通过信函投诉价格方面的问题,应在接到信函的时候,知会投诉者,并按信访条例所规定的时间给予答复。
四、对区政府信息网的政民互动和局长信箱的咨询和投诉问题,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必须浏览网上的信息,对网上咨询问题及时通过邮件给予解答,对有效投诉的邮件,在政府信访办公室规定处理期限内完成,并通过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
五、加强协调办理信访工作。对个别难度较大、情况复杂的信访件,及时协调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和上级信访部门,由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调查,做到既要解决信访问题,又要在信访办理过程中及时了解情况,防范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
六、对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做好跟踪督查,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七、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负责举报工作的专职信访员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办结完毕,价格投诉举报的函件由物价检查所举报中心负责整理归档。
价格信访工作与价格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在处理每一件群众价格信访案件过程中,做到在坚决保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的同时,耐心向他们讲解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投诉方法,提高了他们抵制价格违法行为侵害的能力。
我局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
(1)设立两条专线投诉电话38622711、38624096,其中38624096电话为二十四小时语音电话录音留言和传真电话,可在非工作时间随时对市民电话进行语音留言和接收传真函件。
(2)对通过网络进行投诉或咨询的市民可直接进入天河区物价局网站(hppt://www.wj.thnet.gov.cn)直接了解局长信箱地址。
(3)在物价局网站上公布价格举报须知
价格举报须知:
为了使您的举报案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调查处理,请您举报时注意以下要件:
1. 举报的问题应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价格收费范围;
2. 举报人应署姓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E-mail等;
3. 署明被举报人(单位)姓名(名称)、被举报人(单位)住所(地址);
4. 陈述举报内容和要求;
5. 出示有关原始票据(凭证或复印件)。
天河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价格投诉专线:
电话:38622711,38624096(24小时投诉受理语音信箱)
传真:38624096
地址:广州市员村天府路1号天河区人民政府2号楼7011室 邮政编码:51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