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事项目公开表(三)
公开项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办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
办理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审批申请报告及财政局的资金证明等资料后
办理程序
投资主体或其主管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已在年初纳入全区该年度政府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再单项审批;对未纳入全区该年度政府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在按要求提交项目审批申请报告及财政局的资金证明后,区投资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资料不齐或存在疑义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以内,做出书面答复,列出需补充的资料清单。对不同意立项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否决意见书,并明确列出否决意见的政策法规依据。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项目申请报告
2、财政资金证明
联系电话
38622710、38623645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7016
受理窗口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经济科
办事网址
http://gztz.gzplan.gov.cn
投诉电话
38622701
投诉处理时限
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发改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