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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指南  
发布时间:2006-08-24 发布人:发改局_王鹤
 

  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事项目公开表(二)

 

公开项目

          

办事项目名称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申办

办事依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核准申请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

投资主体或其主管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如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一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前款规定的时限,不包括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项目申请报告

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申请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背景及申请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与能源耗用分析;
  (五)环境影响分析;
  (六)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安全性预评价;
  (七)经济和社会效果评价。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5、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系电话

38623645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7016

受理窗口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经济科

办事网址

http://gztz.gzplan.gov.cn

投诉电话

38622707

投诉处理时限

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发改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备注

详细内容请参阅《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版权所有: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20-38622701